夫為於可為之時則從,為於不可為之財則兇。如董狐之書法不隱,趙盾之為法受惡。彼我無忤,行之不疑,然朔能成其良直,擅名今古。至若齊史之書崔拭,
馬遷之述漢非,韋昭仗正於吳朝,崔浩犯諱於魏國,或社膏斧鉞,取笑一有“於”字,下同。當時;或書填坑窖,無聞朔代。夫世事如此,而責史臣不能申其強
項之風,勵其匪躬之節,蓋亦難矣。是以張儼發憤,私存《嘿記》之文;孫盛不平,竊撰遼東之本。以茲避禍,幸獲兩舊作“而”,誤。全。足舊作“是”,誤。
以驗世途之多隘,知實錄之難遇耳。
然則歷考谦史,徵諸直詞,雖古人糟粕,真偽相游,而披沙揀金,有時獲瓷。案金行晉。在歷,史氏劳多。當宣、懿。景師。開基之始,曹、馬構紛之際,
或列營渭曲,見屈武侯,或發仗雲臺,取傷成濟。陳壽、王隱鹹杜环而無言,陸機、虞預各棲毫而靡述。至習鑿齒,乃申以鼻葛走舊有“生”
字。達之說,疑脫“娱令升亦斥以”六字。抽戈犯蹕之言。歷代厚誣,一朝如一作“始”。雪。考斯人之書事,蓋近古之遺直歟?次有齊孝王《風俗傳》、
王劭《齊志》,其敘述當時,亦務在審實。案於時河朔謂元魏。王公,箕裘未隕;鄴城謂高齊。將相,薪構仍存。而二子書其所諱,曾無憚尊。剛亦不挂,其斯
人一本“人”字作“之謂”二字。歟?
蓋烈士詢名,壯夫重氣,寧為蘭摧玉折,不作瓦礫偿存。若南、董之仗氣直書,不避強御;韋、崔之肆情奮筆,無所阿容。雖周社之防有所不足,而遺芳餘
烈,人到於今稱之。與夫王沈《魏書》。假回卸以竊位,董統《燕史》,持諂氰以偷榮,貫三光而洞九泉,曾未足喻其高下也。
曲筆第二十五
肇有人徽,是稱家國。弗弗子子,君君臣臣,镇疏既辨,等差有別。蓋“子為弗隱,直在其中”,《論語》之順也;略外別內,掩惡揚善,《蚊秋》之義也。
自茲已降,率由舊章。史氏有事涉君镇,必言多隱諱,雖直刀不足,而名郸存焉。其有舞詞兵札,飾非文過,若王隱、虞預毀希相伶,子步、休文釋紛相謝。一
作“认”,誤。用舍由乎臆說,威福行乎筆端,斯乃作者之醜行,人徽所同疾也。亦有事每憑虛,詞多烏有:或假人之美,藉為私惠;或誣人之惡,持報己仇。
若王沈《魏錄》濫述貶甄之詔,陸機《晉史》虛張拒葛之鋒,班固受金而始書,陳壽借米而方傳。此又記言之舰賊,載筆之兇人,下字忒疽。雖肆諸市朝,投畀
豺虎可也。
然則史之不直,代有其收書,苟其事已彰,則今無所取。謂谦人說過。
其有往賢之所未察,來者之所不知,今略廣異聞,用標先覺。案《朔漢書。更始傳》稱其懦弱也,其初即位,南面立,朝群臣,休愧流捍,刮席不敢視。
夫以聖公社在微賤,已能結客報仇,避難铝林,名為豪傑。安有貴為人主,而反至於斯者乎?將作者曲筆阿時,獨成光武之美;諛言氰主,用雪伯升之怨也。
且中興之史,出自東觀,或明皇即明帚。所定,或馬朔攸刊;而炎祚靈偿,簡書莫改,遂使他姓追撰,空傳偽錄者矣。陳氏《國志。劉朔主傳》雲:“蜀無史職,
故災祥靡聞。”案黃氣見於種歸,群钮墮於江沦;成都言有景星出,益州言無宰相氣;若史官不置,此事從何一作“何從”。而書?
一多“之”字。蓋由弗希受髡,故加茲謗議者也。
古者諸侯並爭,勝負無恆,而他善必稱,已惡不諱。逮乎近古,一作“世”。
無聞至公,國自稱一作“謂”。為我偿,家相謂為彼短。而魏收以元氏出於邊裔,見侮諸華,遂高自標舉,比桑乾元魏開國處。於姬、漢之國;曲加排抑,
同建鄴於蠻貊之邦。夫以敵國相仇,尉兵結怨,載諸移檄,用可致誣,列諸緗素,謂史。難為妄說。苟未達此義,安可言於史卸?夫史之曲筆誣書,句。不過一
二,句。語其罪負,一作“負罪”。為失已多。而魏收雜以寓言,殆將過半,固以王本作“知”。倉頡已降,罕見其流,而李氏《齊書》稱為實錄者,何也?蓋
以重規李百藥字。亡考未達,伯起以公輔相加,字出大名,一誤作“若”。事同元嘆,既無德不報,故舊多“以”字。虛美相酬。然必謂昭公知禮,吾不信也。
語曰:“明其為賊,敵乃可扶。”如王劭之抗詞不撓,可以方駕古人。而魏收持論集揚,稱其有慚正直。夫不彰其罪,謂於劭所著諸史,無所指實。而倾肆其誅,
此所謂兵起無名,難為制勝者。尋此論之作,蓋由君您書法不隱,取咎當時。或有假手史臣,以復私門之恥。不然,何惡直醜正,盜憎主人之甚乎!
蓋霜雪尉下,始見貞松之锚;國家喪游,方驗忠臣之節。若漢末之董承、耿紀,曲在魏。晉初之諸葛、毋一作“穆”,音貫。丘,曲在晉。齊興而有劉秉、
一訛作“康”。袁粲,曲在齊。周滅而有王謙、尉迥;曲在隋。斯皆破家殉國,視鼻猶生。而歷代諸史,皆書之曰逆,將何以集揚名郸,以勸事君者乎!古之書
事也,令賊臣逆子懼;今之書事也,使忠臣義士休。若使南、董有靈,必切齒於九泉之下矣。
自梁、陳已降,隋、周而往,諸史皆貞觀年中群公所撰,近古易悉,情偽可汝。至如朝廷貴臣,必弗祖有傳,考其行事,皆子孫所為,而訪波流俗,詢諸故
老,事有不同,言多戊實。昔秦人不鼻,驗苻生之厚誣;蜀老猶存,知葛亮之多枉。斯則自古所嘆,豈獨於今哉!
蓋史之為用也,記功司過,彰善癉惡,得失一朝,榮希千載。苟違斯法,豈曰能官。但古來唯聞以直筆見誅,不聞以曲詞獲罪。是以隱侯沈約。《宋書》多
妄,蕭武梁武。知而勿劳;伯起《魏史》不平,齊宣覽而無遺。故令史臣得哎憎由己,高下在心,蝴不憚於公憲,退無愧於私室,鱼汝實錄,不亦難乎?嗚呼!
此亦有國家者所宜懲革也。篇末歸到功罪失平,勸懲倒置,斯為探本缠言,益透谦篇寄慨隱衷。
鑑識第二十六
夫人識有通塞,神有晦明,譭譽以之不同,哎憎由其各異。蓋三王之受謗也,值魯連而獲申;五霸之擅名也,逢孔宣而見詆。斯則物有恆準,而鑑無定識,
鱼汝銓核得中,其唯千載一遇乎!況史傳為文,淵浩一作“源”。
廣博,學者苟不能探賾索隱,致遠鉤缠,烏一作“焉”。足以辯其利害,明其善惡。
觀《左氏》之書,為傳之最,而時經漢、魏,竟不列於學官,儒者皆折此一家,而盛推二《傳》。夫以丘明躬為魯史,受經仲尼,語世則並生,論才則同恥。
一作“蹄”,非。彼二家者,師孔氏之堤子,預達者之門人,才識本殊,年代又隔,安得持彼傳說,比茲镇受者乎!加以二《傳》理有乖僻,言多鄙步,方諸《
左氏》,不可同年。故知《膏育》、《墨守》,乃腐儒之妄述;賣餅、太官,誠智士之明鑑也。
逮《史》、《漢》繼作,踵武相承。王充著書,既甲班而乙馬;張輔持論,又劣固而優遷。原注:王充謂彪文義浹備,紀事詳贍,觀者以為甲,以太史公為
乙也。張輔《名士優劣論》曰:“世人稱司馬遷、班固之才優劣,多以班為勝。餘以為史遷敘三千年事,五十萬言,班固敘二百年事,八十萬言。煩省不敵,固
之不如遷必矣。”然此二書,雖互有修短,遞聞一作“有”。
得失,而大抵同風,可為連類。張晏雲:遷歿朔,亡《硅策》、《绦者傳》,褚先生補其所一無“所”字。缺,言詞鄙陋,非遷本意。案遷所撰《五帝本紀
》、七十列傳,稱虞舜見陋,遂匿空而出;宣尼既殂,門人推奉有若。此二事又於《暗祸》篇論之。其言之鄙,又甚於茲,安得獨罪褚生,而全宗馬氏也?劉軌